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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及2019年 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
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发布日期:2021-05-10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,全面 推动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能力发展,着力提升新时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,按 照《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思政工作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 (党办发〔2020〕18 号)精神和《关于申报 2021 年基本科 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 2021 年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(以下简称“研究项目”)申 报工作,以及 2019 年研究项目和 2019 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 研究项目结题验收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2021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理论 研究专项申报工作

(一)项目资助方向 通 知 重点资助围绕贯彻落实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》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》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《关于全面加强 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《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 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研究凝 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成果和工作经验,突出时代性、创 新性、实效性,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规律、新方 法、新途径的项目。 2021 年研究项目资助方向详见项目申报指南(附件 1)。

(二)项目数量与资助额度 研究项目数量和每项经费额度依据研究内容与评审结 果实际设定。

(三)申报与评审立项

  1.申报条件

(1)项目申报以项目组形式进行,每个项目组原则上 只能申报 1 项。项目申请人为专职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 育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(含各学院(系、所) 党委副书记、学工秘书、团委书记等以及学工部、研工部、 校团委、就业指导中心等在编在岗人员),应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。

(2)项目以学生工作部门或各学院(系、所)为单位 进行申报(每单位限报 1 项),或以思想政治课教师牵头的 团队进行申报(每团队限报 1 项)。

(3)原则上项目须跨部门、跨学院、跨学科建立合理 高效的研究团队,鼓励相关专业教师或专家加入项目组,成 员一般不超过 7 人。

(4)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主持开展科研工作的精力和能 力,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务。

(5)同一人最多只能申请 1 项研究项目,参与 2 项研 究项目。当年有未结题项目(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精品项 目)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研究项目。

2.申报办法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,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填 写项目申请书(附件 2)和申报汇总表(附件 3),并准备 5 分钟的汇报答辩 PPT。申请书(一式三份,A3 套印)和申报 汇总表(一式一份)于 5 月 18 日 18 点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想 政治教育科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xscszjyk@163.com。以上材 料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汇报答辩 PPT 提交时间另行通 知。经审查合格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。

3.项目评审立项

项目评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人文社科项目评审标 准,贯彻公平竞争、择优资助的原则,由学生处会同科研院邀请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。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签 订立项任务书,正式立项。

(四)项目管理

1.研究项目管理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 则,主要包括项目立项、日常管理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和 经费使用等。

2.项目研究周期为 2 年,从签订立项协议书算起。确 有正当原因需延长研究周期的,须提前 3 个月提交项目延期 申请,并报学生处批准。项目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 1 年,超 过 1 年者,按撤项处理。

3.经批准立项的项目,其项目负责人、项目名称和内 容、项目成果形式不得随意变更,确因情况特殊需变更的, 须向学生处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更改。

4.经批准立项的在研项目,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,在 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申报更高级别项目。如获批准,该项 目按高级别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,但不得以同一项 目申请其他同级别各类研究项目。

5.项目中期检查采用现场汇报交流的形式进行。检查 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、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,是 否有阶段性成果等。对于没有实质性开展研究的项目、无故 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,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拨 后续经费。

6.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,2021 年 6 月项目经费执行 进度达到 50%,9 月达到 80%,10 月达到 95%,11 月达到 100%。 达不到经费执行进度要求的,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统筹使 用。

(五)项目结题 项目结题严格按照立项任务书中规定的内容,项目负责 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申请书及项目最终成果(开题报 告、结题报告、调研报告、活动方案、正式发表论文等)等 相关材料至学生处。申请结题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完 成《立项任务书》中规定的研究内容;项目经费使用合理; 项目档案材料齐备;完成高质量研究报告或在核心期刊上正 式刊发论文 1 篇及以上(以《立项任务书》相关内容为准), 并标注“9999js金沙老品牌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 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资助”。

二、2019 年研究项目及 2019 年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结 题验收工作

(一)验收原则 结项验收工作坚持“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注重质量、 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通过结项验收,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 科学、客观的评价,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,提出进一步 完善的意见,促进成果应用和交流推广。

(二)验收范围 2019 年立项及 2019 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研究项目(附 件 4)。

(三)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1.5 月 8 日—5 月 14 日 请项目负责人整理报送结项验收相关材料,并准备汇报 答辩 PPT。 2.5 月下旬 学生处对项目材料审核后,组织专家举行结项答辩会, 汇报时间不超过 5 分钟。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答辩 会后,学生处将结合专家组的结项验收结论公布结果。

(四)验收结果 结题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优秀、合格或不合格的结题 意见。对达到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项目,可验收结题;其中优 秀结题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结题项目总数的 20%;对不 合格的结题项目将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经费,项目主持人 3 年内不得再申报学生思政项目。

(五)材料要求

1.项目结项报告(附件 5),一式三份;项目结项汇总表 (附件 6),一式一份;以上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 2.项目成果以当年获批立项的成果形式为主,包括正式 刊发的论文、专著、研究报告等,需标注“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资 助”。 3.其他相关材料,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等。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 5 月 14 日 12:00 前按要求将验 收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,电子版发送至 xscszjyk@163.com。汇报答辩 PPT 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
联系人:曹姗 郭成洋 联系电话:87092149

附件:1.2021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 理论研究专项申报指南

2.2021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 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

3.2021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 理论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

4.2019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思想政治理论研究项目 (学生工作专项)名单

5.9999js金沙老品牌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 项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专项结题报告

6.2019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思想政治 理论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

学生工作处

2021 年 5 月 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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